一是推进*策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,激发成果转化市场活力。支持研发机构、高等院校建立健全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,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地方工科类大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。加快构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,支持企业与研发机构、高等院校围绕技术开发、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展合作。
二是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市场,增强成果转化外在动力。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熟悉科技*策和行业发展的社会化、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。培养复合型技术转移服务人才,推动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课程,建设一支懂专业、懂管理、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。
三是构筑金融服务体系,提升成果转化支撑能力。发展创业投资,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,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。进一步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,撬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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