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癜风有没有忌口的 https://m.39.net/disease/a_7140845.html曙光股份()12日晚间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。公告称,公司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曙光集团”)回复,年12月25日,曙光集团与七里港商议曙光股份股票转让事宜,并拟就商谈中达成的部分股份转让方案草签了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》。经曙光集团说明,由于尚有重要条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,曙光集团在该份文件中并未盖章。该份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》文件第17.1条中明确约定,“本协议经甲方、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。”,因此双方于年12月25日草签的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》并未生效。七里港在《民事起诉状》中所提及的双方于年1月11日签署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》不是双方年12月25日草签的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》,而是七里港伪造或变造的。曙光集团从未在双方草签的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》上盖章。年1月12日,七里港向曙光集团汇入人民币万元。曙光集团在七里港与曙光集团之间的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》没有盖章生效前,已最终决定放弃交易并于年12月31日正式通知七里港终止交易并获得七里港同意。七里港在明知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》没生效且已被废止的情况下,在曙光集团不知情的情况下,强行将万元汇入曙光集团多年不用且不是双方约定的非经营账户,已被曙光集团“拒收退回”。